大幕开启,还是那个高大的身影走向前台,他打开喉咙,发出的声音嘶哑却已经老态龙钟。只有他露出的白色蕾丝花袖配上白色的kicks看的出,他还是丹尼斯-大虫(或者小虫)-罗德曼。
忘记说过的是,除了16年的英超粉和魔蜜,我还是16年的NBA粉和老公牛蜜。别人都喜欢乔丹皮蓬的时候,我喜欢的是三角的偏下的一端。我以为公牛一直没有 过一个等边的三角,乔老爷一直高高在上,直到退役才发掘出众多花样,印第安裔的长脸太全面了,全面的一样都不是专长,注定是配角,另一个端上,有个人一直 在向我们的下限冲击,为了把他稳住,于是三角必须变成了直角三角形。
我认识他之前,不知道没有他尥蹶子,马刺可能是顶替火箭跟东部争雄的豪强,不知道他在一辆卡车里用步枪顶住自己很长时间,但是没有胆量挪动手指,不知道他曾经一直黑发示人。
我认识他的时候,他已经是花哨的红毛,穿着塔图风格的匡威,在篮下樱木花道式的拨抢篮板。亲眼看到过他如何只身飞向替补席捞球,亲眼看到过他给裁判头槌,亲眼看到过他用蹩脚的方式命中三分…
亲眼见到的,总是很难忘的,不是吗?
十 六年里,前三年,我也在跟他一样意气风发,高中岁月,百无禁忌,中间十年,跟他一样吃力的浪迹这个社会,在各种地方收拾自己的棱角—我真的不能像他那样在 每一处都还是自己,最后这三年,我跟他一样安心于生活,慢灵魂,不过我不会像他一样“后悔没有成为一个好父亲”,或者我会争取不像他一样。
苍老的声音终结在掌声了,无法相信他也抽泣了。可是,BH的人生,的确不需解释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