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未成年犯管教所4日内两少年犯陆续死亡
2009-03-30 17:54:29 来源: 四川在线(成都)
四川在线3月30日报道 3月2日晚7点多,肖宏宇接到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(以下简称未管所)打来的电话:“你的儿子肖海兴病危,正在湘雅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抢救,你们家属快过来。”
肖海兴是湖南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白田村人,2007年2月,未满17岁的他,因入户抢劫,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,后被送到湖南省未管所五管区服刑,刑期至2012年2月2日。
在急诊室内,肖海兴用上了呼吸机,一名护士正在给他吸痰。肖海兴的哥哥肖嘉兴告诉《瞭望东方周刊》,当时他看到,吸出的痰中带着血,“弟弟的头上带着血,连眼睛、鼻孔里流出来的液体都是带血色的。”
“初步怀疑患的是肺部严重感染,多器官功能严重衰竭,并伴有休眠性休克,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检查,病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。”负责抢救的医生说。
随后,肖海兴被送至ICU重症监护病房。3月3日,肖家人通过监控镜头看到,肖海兴一动不动,眼睛微睁。
3月3日19时34分,肖海兴的瞳孔放大,心跳、呼吸停止, 医护人员在抢救无效后,宣告肖海兴死亡。
当看到弟弟的遗体后,肖嘉兴发现“弟弟的头、颈部,还有双手都是肿的” 。
“海兴的整个大腿内侧、后背、手臂都是青紫色的,手关节上有很多旧伤疤,密密麻麻。”肖嘉兴告诉《瞭望东方周刊》,“尤其是左边臀部,有一个大约20×7厘米的伤口,连皮都掉了。”
另外,在肖海兴的脚上,还有一处灰黑色的洞。死者家属怀疑是被烟头所烫。
多次吁请“保外就医”无果
早在2008年10月,肖家人去未管所探望时,就发现了肖海兴的种种异常:面色苍白、形体消瘦、神情呆滞、说话不清。看管人员告诉肖宏宇,肖海兴在监内经常穿了衣服又脱下来,不盖被,屎尿都屙在床上。
当时,肖宏宇疑虑儿子可能是压力过大,或者是其他不利因素导致了精神病。他当即向未管所领导反映了肖海兴的病情,提请带肖海兴到医院检查治疗,但未被批准。
2009年1月,肖宏宇向未管所递交了书面请求报告。随后,肖同村治安主任邹建波再次来到未管所,将《肖海兴保外就医的申请报告》交给未管所领导。但未管所表示,需要去湘雅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鉴定。
再去找时,未管所的回复是:“医院的王教授”到国外出差,无法做鉴定。
直到2009年2月,未管所还没有答复。肖宏宇再次见到肖海兴时,“眼前的儿子已经瘦得不成人样,面色苍白,衣着破烂不堪,身上又脏又臭,大小便已经失禁了。”
肖宏宇急忙告知湖南省未管所副所长周涛,再次请求能保外就医,“周所长称他也没办法,因为医院没有检查出什么大病。”
肖嘉兴说,周涛所指的医院检查是在2009年2月2日,管区警察带肖海兴到湘雅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检查治疗,初步诊断肖海兴有抑郁可能,尿路有炎症。
春节后,肖嘉兴去看望弟弟,发现他说话声音细小,“他向我诉苦,说未管所一位干部殴打他,还露出伤口给我看!”
2月6日,肖家人再去探望时,肖海兴被两个犯人搀扶着出来。“他弯腰驼背,面无血色,手上有伤疤,手与裤子上有血斑,身上散发着腥臭味。穿一件单薄衣服,冻得发抖不能说话,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认识!”肖嘉兴称。
肖宏宇说,2月10日,他再次找到监区副大队长石飞虎,石飞虎告诉他,肖海兴一切正常。
事发后,有关部门提供给本刊记者的《关于对罪犯肖海兴和邱小龙病亡事件的处置情况汇报》(以下简称为《汇报》)中,湖南未管所认为:“肖海兴从2008年11月开始,精神表现不正常,出现尿频尿急现象。”
据肖宏宇反映,2月24日,他再次到未管所协调此事,一位负责人称,所里正在进行人员调整,让他下星期再来,“我再次去的时候,儿子已经出事了。”
对于肖家数次申请“保外就医”无果一事,湖南省未管所所长彭四清告诉《瞭望东方周刊》:“保外就医需要达到标准,手续很麻烦,我们给肖海兴做了医疗鉴定后,监区大队长说他没达到标准。”
彭还告诉本刊记者,肖不符合“保外就医”的条件还在于,肖的病情严重程度在事发前不太明显,在押的时间也未达到刑期的1/3。
湖南省未管所在给媒体和上级单位的《汇报》中特别强调:“针对肖犯病情,管区积极予以治疗。从2008年9月8日到2009年3月2日,安排警察带其到所内和所外医院就诊治疗共计22次, 并做了可否保外就医的相关鉴定。” 并谈到,“肖犯不讲话,医生无法与其交流。”
对于肖海兴的死亡原因,湘雅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在《死亡诊断书》上给出的结论是:一是肺部感染、感染性休克、多器官功能衰竭等;二是神智障碍查因。
4天内两少年陆续死亡
3月6日,肖海兴死亡的第三天,湖南省未管所二管区犯人邱小龙被紧急送往医院,经抢救无效身亡。
当日10时许,远在湖南郴州市永兴县高亭乡联合村的邱赛光,在电话里听到儿子的死讯。
邱赛光告诉本刊,他立刻让大儿子邱大龙陪他赶赴长沙。
到达长沙已是晚上11点,邱赛光等人被安排住进了岳麓山大酒店。随后,湖南省未管所来人找他们开会,协商赔偿。
第二天早上,邱赛光赶去见儿子最后一面。邱赛光告诉《望东方周刊》,当时发现邱小龙身上有可疑伤痕,如脖子上留有一处疑似掐痕的手印,胳膊上有一大块伤疤,腿上青紫一片,肋骨还是翘起来的,耳鼻里出血。
家属的情绪不言而喻,他们对遗体拍了照。
邱小龙是邱赛光的小儿子,2007年10月,沉迷于网络的他,与同学一道抢劫钱财,被判刑两年半,刑期至2009年10月24日。
据邱赛光回忆,他最后一次见到邱小龙,是在湖南省未管所的探望室,时间为2008年12月份。其时,邱赛光并没有听儿子说身体有何不适,他只是说:“爸爸,我得到了35分,可以提前半年释放,还有5个月就刑满,明年5月份就可以回家了!”
湖南省未管所在《汇报》中称,2009年2月16日,邱小龙出现气喘、消瘦症状,管区于次日送到所部医院治疗,3月2日出院,从3月2日到5日表现正常。文中提到,“3月5日晚就寝前点名时,邱小龙报数声音洪亮,无异常表现。”
邱赛光说,儿子邱小龙从出生开始,就“很少打针,很少吃药”,“178厘米的个子,84公斤的体重,是个很壮实的小伙。”
未管所的病历显示:邱小龙曾于2009年2月17日住进监区医院,3月2日痊愈出院。痊愈后,直到5日都一切正常。
湖南省未管所的《汇报》材料中说:3月6日早晨,同组犯人洗漱完毕,发现邱小龙还未起床,叫其起床无反应,管区警察曹胜强报告管区领导。3月6日上午6 点,尚在未管所里的邱小龙就已经“身体僵硬,停止呼吸”。送到医院后,院方还是给他做了心电图。经抢救无效7时30分死亡。
3月6日16时48分,法医在明阳山殡仪馆对邱小龙尸体外表进行检验,长沙市检察院出具了尸检报告。
报告说,“死者邱小龙进所时就有疾病,因长期疾病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;死者全身无致命伤及中毒症状,可以排除暴力及中毒死亡。”
而在前述的肖海兴的尸检报告里,也写明“死者尸表检验未发现致命性外伤痕,可排除外伤致死因素”。
在肖海兴报告里,还有“死者肖海兴头部有10cm裂口、身上有多处陈旧性伤痕”的表述。对此,长沙市检察院未作更多解释。
4天内两少年接连死亡,舆论迅速将湖南省未管所推至风口浪尖。一些网友纷纷发帖,称此事是湖南版的“躲猫猫”事件。
《汇报》中说,湖南未管所紧急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。3月7日上午,长沙市政法委召集雨花区、岳麓区政法委、公安分局、市委宣传部网监处等部门召开会议,研究部署了一些工作。
(本文来源:四川在线 作者:陈安庆)
死者家属曾一次性索赔40万
据湖南省未管所所长彭四清介绍,肖海兴平时性格孤僻,很少与其他犯人交流。
在湘雅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的《死亡记录》里,对肖嘉兴的描述是:乏力伴神志障碍入院,神志不清、不能交流,两月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大小便失禁,在当地医院治疗(具体治疗不详)病情无明显好转,以意识障碍收入我科。
同时,湖南省未管所方面说:肖海兴经常出现间歇性答非所问、精神恍惚症状,肖犯自称头内及身体多处部位长有“电子寄生虫”。
对于外界“家族精神疾病”的质疑,肖嘉兴矢口否认,“你可以去调查,我们家并没有先天性疾病。”
面对肖海兴头部那条新鲜伤口的疑问,湖南省未管所所长彭四清说:“这道口子是去年雪灾时,不小心被玻璃割伤的。”
对其大腿及臀部的伤口及疤痕,彭四清将它们归结为少年好动的产物,“小孩经常用手去抓疥疮脓包,抓破以后,久而久之就成了暗疮。”湖南省未管所在《汇报》 中说,“肖海兴由于个人卫生较差,曾多次患有疥疮。未管所管区专门安排了两名服刑人员负责照顾肖海兴,管区警察也曾多次买硫磺软膏给肖海兴涂抹。”
面对两名少年犯死亡后口鼻出血的疑问,湖南省未管所狱政科副科长李云龙向《望东方周刊》强调:“8个小时以后他才七窍流血,这是正常死亡的表现。”
由于对死亡原因的异议,肖宏宇抵制尸体火化,法医已将主要器官取走,最终鉴定结果将在一个月后得出。
面对家属担心未管所毁灭“证据”的猜疑,李云龙回应说:“其实完全没有必要,按照规定,死者主要器官将会保存十年以上,我们不会毁掉任何东西。”
邱小龙死亡后,邱赛光向未管所提出9万元丧葬费要求,后降至5万元。未管所的回复是,尚无如此高的补助先例。
邱赛光告诉《望东方周刊》,3月7日晚,未管所同邱赛光商讨赔偿事宜,按照规定应该赔偿800元,“他们说如果我撤诉的话,会赔偿1万元,考虑到我家困难,会考虑赔偿2万元。”
随后,湖南省未管所请示长沙检察院再次做尸体鉴定,邱赛光拒绝在鉴定报告上签字,他又开具了一份赔偿意见,要求未管所赔偿40万元,并说不管是病亡还是暴力致死,都将概不追究。
“我们不是湖南版躲猫猫”
3月16日,在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的特许下,本刊记者获准进入湖南省未管所。湖南省未管所目前关押着上千名少年犯,监区内设有学校和医院、食堂等基础设施。监区医院目前有21张床位,保障基本医疗需要。
“我们不是湖南的‘躲猫猫’,我们也不存在欺压在押犯的情况。”湖南省未管所所长彭四清告诉《望东方周刊》。针对死者家属说“肖海兴遭管教干部殴打”一事,彭四清表示,从目前的调查情况看,没有发现警察和其他在押犯殴打、体罚的行为。
本刊记者了解到,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始建于1984年。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“青少年维权岗”、全国“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”、湖南省“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”、湖南省“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
“我们是按《监狱法》来进行管理的,包括食堂、医院,都有专门的检查。”彭四清还表示,在少年犯18岁时,未管所会为他们过生日,带有体罚性质的游戏是不存在的。
事发后,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黄春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:“两人系正常病亡,看守人员没有渎职。”
目前,对肖海兴、邱小龙的司法鉴定已经展开,湖南省司法厅、湖南省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。
“湖南本地的司法部门,能调查出来让人信服的结论吗?我们打算请外省的法医来重新做司法鉴定。”邱大龙说(新华社-《瞭望东方周刊》) (本文来源:四川在线 作者:陈安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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